创城,整改,通知(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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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整改,通知(2022年)

 

  关于对第二轮模拟测评反映出的问题 进行集中整改的通知 各镇、 街、 开发区、 区有关责任部门:

 7 月 —8 月 份, 市创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 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 参照中央文明委的测评方式, 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了 第二轮模拟测评。

 通过测评暴露出 5 大类 38 个问题。

 这些问题大多是在首轮测评中出现、 已经通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过的问题。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 此次测评点的选取全部在我市向中央文明委申报的测评部位中产生。

 由此可见, 我市及我区创城整治任务仍十分艰巨, 形势不容乐观。

 请镇、 街、 开发区、 区有关责任部门, 针对本单位在模拟测评中暴露出的问题, 科学制定整改方案, 认真研究同类问题的解决办法,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市、 区创城办督导组将于本周对各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从 8 月20 日 开始, 市创城办将组织第三轮模拟测评, 对测评中再次出现同类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将依据《长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 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

 《第二轮模拟测评存在的 5 大类 38 个问题部门责任分解表》( 涉及绿园区部分)

  第二轮模拟测评存在的 5 大类 38 个问题部门责任分解表(涉及绿园区部分)

 存在问题 类别 测评标准 责任部门 城市 基础 设施 建设 部分街路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不达标, 存在缘石坡、 盲道铺设不规范和占用盲道停车、 经营现象。

 城区主要道路有盲道、 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 办公建筑、 商业建筑、 医疗与交通建筑、 室外公共厕所等公共建筑设有无障碍设施; 文化体育建筑、 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的福利院、 新建商品房(2002 年以后建造的配有电梯的商品房)

 的无障碍设施使用与管理良好。

 区住建局 区市容环卫局 区交警大队 部分人行步道存在坑洼不平现象。

 人行道平整畅通, 道板、 护拦等设施完好, 无损坏、 被占用现象。

 区住建局 个别科技场馆因基础设施建设或管理原因, 未面向社会开放。

 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面向社会开放。

 区科协

 城市 管理 工作

 机动车不能主动礼让斑马线, 有违章停车、 行人闯红灯、 穿马路现象。

 车辆、 行人各行其道, 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处让行; 无闯红灯、 乱穿马路现象; 停车规范, 秩序良好。

 区交警大队 个别社区“四防” 落实不好, 没有值班巡逻制度, 存在消防设施、 防盗锁损坏现象。

 社区技防、 物防、 人防、 消防符合安全要求, 居住社区有门卫值班或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 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 消防等设施;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楼道没有被占用、 堵塞现象; 社区警务室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 充分发挥作用。

 区公安分局 区消防大队 各街道 个别公用场所没有禁烟标识。

 室内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识, 无吸烟现象。

 区爱卫办 区卫生局 个别村镇没有开展文明集市、 文明广场建设活动, 卫生环境较差。

 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文明村、 文明户、 文明集市和文化广场建设活动,成效明显, 并有相关创建活动的资料; 乡镇环境整洁, 无垃圾乱倒、 柴草乱垛、 污水乱泼现象, 河流、 水塘清澈; 秩序良好, 无污言秽语、 吵架斗殴现象。

 区农业局 各镇、 开发区 个别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没有完全实现免费开放。

 未成年人进入公益性文化设施没有被收取任何费用。

 区文体局

 城市 管理 工作

  个别网吧未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 无实名登记记录。

 网吧装有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系统; 网吧严格执行上网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度, 有查看身份证记录。

 区文体局 个别区级图书馆无公共电子阅览室。

 区图书馆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免费开放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

 区文体局 个别乡 镇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不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

 乡 镇设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

 区文体局 各乡 镇 个别公益性活动场所用于开展普及性活动的比例低于 80%。

 查看活动记录, 显示活动场所开展的活动 80%以上是面向未成年人的,且用于开展普及性活动。

 区文体局 各镇、 街、 开发区个别街道、 社区无调解记录。

 街道、 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有固定工作场所, 有调解记录。区民政局 各街道 个别街道无科普活动场所。

 街道、 乡 镇的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 有活动计划、 活动日期和人次记录。

 区科协 各街、 镇 部分街路存在占道经营现象; 个别街路有垃圾推放物。

 城市环境卫生整洁, 无垃圾堆放、 无烟头、 痰迹等, 树丛、 草地内无垃圾、 纸屑等杂物; 无违章搭建现象, 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 卫生状况良好; 无乱张贴、 乱涂写、 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区市容环卫局 区爱卫办 部分建筑工地农民工居住场所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 2. 4 米, 走道宽度不得小于 0. 9米; 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 16 人; 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 严禁使用通铺; 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区住建局 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 无醒目标牌。

 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 活动示范街有醒目标牌。

 区工商分局 部分小餐饮店、 美容美发店无“五病”调离制度和记录, 无消毒设施、 消毒记录、 消毒设备; 个别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 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有“五病” 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公共用品、 用具消毒制度落实, 有消毒设备、 消毒措施和记录。

 区卫生局 区药监分局

 城市 管理 工作

 无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个别体育场馆环境卫生状况一般。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无乱扔杂物、 随地吐痰、 损坏花草树木、吵架、 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 无吸烟现象。

 区文体局 区市容环卫局 区爱卫办 各镇、 街 个别二次供水单位无 “五病”调离制度、无“五病” 调离记录。

 二次供水单位从业人员持健康证、 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有“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区卫生局 区药监分局 个别社区宣传栏没有刊登精神文明宣传内容。

 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内容。

 各镇、 街 窗口 服务 个别公园无服务标示牌、 无投诉处理机制。

 环境整洁、 有序、 优美; 便民设施(垃圾箱、 厕所、 标示牌、 座椅等)完备, 功能良好; 有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制度; 有投诉处理机制。

 区住建局 个别政务大厅没有设立权益保障与法律援助窗口; 针对少数民族的帮扶制度中没有提到少数民族政策。

 对城市散杂居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 职业培训、 权益保障、 法律援助等方面给予引导和帮助。(查阅相关政策、 制度、 记录)

 区民生局 群众 对政 府及 相关 部门 开展 工作 的知 晓率 对是否参加过单位或社区组织的种植、 认养、 保护花草树木等爱绿、 护绿活动的知晓率为 46. 90%。

 市民对种绿、 护绿活动的知晓率≥70% 区住建局 认为在食品经营单位或集贸市场买过变质、 过期、 伪劣的食品的为 82. 4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 变质、 伪劣食品。

 区工商分局 区药监分局 认为在自己居住的社区遇到或听说过有人兜售具有疾病预防、 治疗功效的“健康产品” 的为 75. 97%。

 社区内无利用各种形式兜售宣称具有疾病预防、 治疗功效的 “健康产品”的情况。

 区药监分局 对本市近年来聚众赌博、 卖淫嫖娼等社会不良现象治理工作的满意度为58. 58%。

 对本市近年来聚众赌博、 卖淫嫖娼等社会不良现象治理工作的满意度≥85%。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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